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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法:全职太太生孩子费用有望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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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即将于7月1日实施的《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这也就是说,丈夫有工作,参加了生育保险,但是他的妻子没有工作,没有参保,如果生孩子,同样能够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其生孩子而产生的医疗费用,将按照生育保险的相关规定,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对此,市社保局新闻发言人黄险峰表示:“根据国家新的社会保险法,我市正在制定单独的生育保险条例,很快将会征求公众的意见。”也就是说,很快,全职太太能够以“配偶”身份获得生育保险待遇。据了解,目前我市的生育保险待遇包括产前检查、分娩住院、产后访视、计划生育手术的基本医疗费用。但是对于女职工在休产假、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还没有生育津贴待遇的有关规定。据透露,深圳新的生育保险条例内容将包括生育医疗保险待遇和生育津贴发放,女员工休产假期间将有望享“生育津贴”。据统计,截止今年4月底,我市生育保险参保人数为414.3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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