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养老金计发办法,不会降低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新人”新办法,更加有保障;“老人”老办法,待遇不会降;“中人”逐步过渡,保证不降低
计发办法是养老保险制度的关键环节。按照现行计发办法,缴费满15年以上的,基础养老金都按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20%计发,个人账户养老金按账户储存额的1/120计发。这种办法存在两个问题:一是缺乏激励约束机制,缴费15年以上的参保人员多缴不能多得,一些人缴费满15年就不再缴费。二是不符合退休人员实际情况。目前我国退休人员退休后的平均余命在25年以上,而按现行计发办法个人账户储存额领取10年后就领完了。因此,必须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从机制上引导、鼓励人们参保缴费,形成“多工作、多缴费、多得养老金”的激励约束机制。
此次计发办法改革,是以参保缴费年限为基础,以计发基数、计发比例和计发月数调整为重点,采取“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中人逐步过渡”的方式来设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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