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参保人员死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依法继承;政府补贴余额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员的养老金。
问:如何办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领取养老待遇手续?
答:参保:参保人员需提供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社区(村)提出申请,选择缴费档次,填写《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若本人无法填写,可由亲属或社区(村)居委会协办员代填,但须本人签字、签章或留指纹确认。缴费:参保人员持社保经办机构在金融机构开设的银行存折直接到银行缴存保险费;领取:参保人员符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条件时,参保人员将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上交社区(村)居委会协办员并填写《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养老金待遇审核表》,由区级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确认后,上报市城乡社保经办机构审批,次月起按月领取其养老待遇。
问: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资金来源和构成是怎样的?
答:政府为每位参保人员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地方政府对参保人员的缴费补贴及其他来源的缴费资助,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每年参照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计息。(文章来源:中国徐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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