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原来的办法,养老保险跨地区转移就业时只转移个人账户的资金,也就是个人的缴费部分。”北京安派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李先生介绍,“而新的办法规定,从今年起,除了要转移个人缴纳的全部本息外,还要转移12%的单位缴费部分。”
该办法公布后,很多人都提出疑问:单位给参保人缴费20%,但在转移时只转12%,这是不是等于个人的权益受损?
胡晓义解释,这样做是因为在地区之间有一个社会保险基金平衡的需要,如果转出地只转个人缴费,不转移单位缴费,那么转入地将来要承担给这些人支付养老金的责任,资金上肯定就会发生短缺;反之,如果把单位缴费部分全部转移,转出地保证当期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就会不平衡。
“对个人来讲,并不影响个人养老保险权益的累积,也不影响个人养老金的计算。”胡晓义称,“这是因为个人养老金是根据本人缴费和缴费年限来计算的,跟地区之间的资金转移没有直接的关系。”
领取执行“户籍地优先”
不同地方参保后,退休以后养老保险金在哪个地方领取,这也是消费者普遍关心的问题。对于这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里,对各种情况都分别作了规定。
基本条件是要看在各个参保地方的缴费年限,就是所谓的“户籍地优先,从长、从后计算”。举例来说,如果张先生的参保地和户籍地是一致的,那么张先生肯定是在户籍地,也就是参保地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了;如果不一致的话,那就按照张先生缴费满10年的地方来确定待遇领取地;如果张先生有多个缴费满10年的地方,就按张先生最后一个满10年的地方来确定领取待遇的地方;如果张先生在所有地方缴费都不到10年,那就把其养老保险关系和相关资金转回到他的户籍地,由其户籍地来给张先生支付养老金的待遇。”
胡晓义承诺:“就是一定要让缴费满了15年,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员都有一个明确的地方可以领取养老金。不至于造成各个地方相互推诿扯皮,最后劳动者没有地方可以领取待遇的局面。”
养老保险转移4步骤
首先是取得凭证。当劳动者离开一个城市,一定要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一张参保缴费凭证。这个参保缴费凭证除了基础信息之外,最关键的信息是三项:一是个人在当地参保的起始时间;二是实际缴费的月数;三是在本地参保期间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是多少。第二步是打电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已经在网上公布了全国2800多个县级和县级以上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全部联系方式。劳动者可以通过电话咨询有关情况。办理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事务也可以通过这个电话进行联系、核对。第三步是办手续。流动人员本人或者所在单位向新的就业地提出接续申请,其他的事情就由当地的社会保险机构在规定时间内来办理。第四步是转移资金,除了转关系之外,要把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的资金,还有企业、单位缴费规定比例的资金转移到新的就业地。
个人需要做的包括咨询、取得凭证、申请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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