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费缴满15年后最好继续缴纳
养老保险是否缴纳满15年即可?养老金是否可以提前支取?从企业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该如何办?多处缴纳养老保险费可以多处领取退休金么?……近段时间,经常有网友通过秦楚网询问养老保险相关问题。日前,记者就此采访了市养老保险局相关负责人。
误区:养老保险缴费没必要超过15年
市养老保险局:缴满15年后最好继续缴费,否则会影响退休待遇
市民王女士今年45岁,她在原单位已缴纳了10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5年前,王女士从原单位辞职后,又以个体劳动者的身份继续参加养老保险。至今,王女士缴纳养老保险费已累计满15年。她认为,按照养老保险费需缴纳15年的规定,自己以后不用再缴纳养老保险了,到自己满55周岁就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市养老保险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但未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最好继续缴费,否则会使自己退休待遇受到影响。如中断缴费,按现行政策规定,在达到退休年龄确定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时,基础养老金的计算基数只能按本人中断缴费上年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确定;多次中断缴费的,扣减中断缴费的全部年份,推算出累计缴费年限,并按推算后的缴费年限和上年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确定基础养老金;达到退休年龄,但缴费不满15年的,若本人申请,批准后可以继续缴费至满15年。
市养老保险局提醒参保者,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多少取决于缴费年限长短与缴费基数高低。新的养老金发放办法规定,缴费工资越高,缴费时间越长,退休后的养老保险待遇也就越高,今后正常待遇调整也越高,并非“只缴15年就可以了”。
误区:两地缴费能领取双份养老金
市养老保险局:应及时办理社保关系转移,合并两地账户
几年前曾在外地某企业工作的刘先生进入市内某企业上班,因未办理社保关系转移。原单位还在继续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而现在的企业又为他重新办理了一份养老保险。刘先生认为,两地都缴费,将来就能领取双份养老金。
据市养老保险局工作人员介绍,两地缴费并不能领取双份养老金,需合并建立的账户。对两个及以上个人缴费基数和账户储蓄额的重复建立年份,按照就高原则,保留其中较高的缴费基数和账户储蓄额,其它由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折算以后缴费,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计入统筹基金。现在也可在退休前将养老保险金转移并合并。同时,为杜绝参保人员重复领取待遇问题发生,我省完善了养老保险待遇比对数据平台,建立了养老保险待遇比对查询工作机制,按照先省内后省外、选退休后在职的方式推进养老保险待遇比对查询工作,今年将重点对“五七工”等群体、新退休人员的待遇进行比对查询。所以,两地缴费想领取双份养老金是不可能的,想要多领几份养老金更是不可能。
市养老保险局提醒参保人,在工作变更时,应及时将原有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到新的工作单位,避免重复参保、重复缴费。
误区:养老保险金可以随意支取
市养老保险局:提前支取需满足特定条件
许多市民存在疑问,公积金可以提取用于还房贷等,那么养老保险金是否也可以支取使用呢?
市养老保险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用于职工养老,按现行政策,有下列情形之一,方可支取: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不满足退休条件不能按月享受养老待遇的;企业职工未到法定退休年龄死亡,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本息可由其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一次性领取;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未到法定退休年龄死亡,其个人缴费部分全额(含统筹部分及划转个人帐户部分)由法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一次性领取;参保人员未到法定退休年龄去境外定居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本息,由其本人一次性领取,同时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根据国家现行相关政策规定,参保人员退休后死亡,其个人账户中尚未支付完的个人缴费部分累计本息金额由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的受益人继承。
未退休人员死亡返还个人缴费本息,可由单位或个人携带养老保险手册、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社保大厅分配窗口打印个人账户明细表后,再携带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社保大厅核定窗口办理退保手续,最后携带养老保险手册、户口本、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个人账户明细表、死者或家属的账户信息、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社保大厅拨付窗口返还个人缴费本息。
退休人员死亡办理丧抚费、退账户,可由单位或个人携带退休证明、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社保大厅待遇拨付窗口办理停发养老金手续,再携带退休证、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市行政服务大厅审批死亡待遇,再携带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死亡待遇审批表、单位带增减变动到社保大厅核定窗口解除社保关系(即退保手续),最后携带退休证、养老保险手册、死亡待遇审批表到社保大厅待遇拨付窗口办理退休人员死亡待遇发放。
疑问:职工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养老保险如何办理
市养老保险局:按现单位的退休养老制度办理,原有的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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