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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新一轮企(事)业职工医疗互助全面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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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昨日起,杭州市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新一轮医疗互助办法正式实施。
  其具体补助标准按不同比例分段累进的方法计算,分别为:1000元及以下部分补助20%,如补助金低于100元按100元补助;1000元至10000元(含10000元)之间部分补助50%;10000元至20000元(含20000元)之间部分补助90%。按上述方法计算,在一个医疗互助期内,一人最高可获得13700元的医疗补助,比原标准的11000元增加了2600元。

  也就是说,市总工会推出的这一职工医疗互助办法,与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即职工个人承担自负部分医疗费在20000元以上部分,纳入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困难救助范围。

  连续参保减少缴费支出

  本轮医疗互助对连续参加第二期的单位和职工,大大减少了缴费支出。

  对在首期医疗互助期内没有因职工患病申请获得医疗补助的单位,按原参加职工人数不需缴纳第二期医疗互助金。

  新增职工按每人50元的标准缴纳。

  在首期医疗互助期内已有职工因病获得医疗补助的单位,按获得实际医疗补助的数额缴纳第二期医疗互助金,也可选择按职工实际人数、每人50元的标准缴纳医疗互助金。

  对只参加本期职工医疗互助的企(事)业单位,则由所在单位工会按本单位实际人数、每人50元的标准统一收缴医疗互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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