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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网友咨询农村养老保险问题获当地政府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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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近日,有网友向四川省委书记刘奇葆留言,咨询仁寿县文宫镇养老保险的问题。昨日,仁寿县人民政府回复,详细介绍了新农保政策及相关待遇的问题。具体回复见下:

  近日,有网友向四川省委书记刘奇葆留言,咨询仁寿县文宫镇养老保险的问题。昨日,仁寿县人民政府回复,详细介绍了新农保政策及相关待遇的问题。具体回复见下:

  【网民留言】

  尊敬的领导:你好,我是仁寿县文宫镇的农民,在我们那里从上前年就开始实行一种养老保险制度:做子女的买自己的养老保险(100——500)5个档次,买了后自己的父母年满55或者60岁就可以每月领50或者50以上的生活费,但是到现如今我们都还没有拿到任何与这个保险有关的手续和凭证!如果这种保险是政府行为,哪我在外打工所交的保险又怎么办呢??按理(我所在公司的保险先买)我在老家的保险应该就交不上了啊??怎么我这几年队上一直在收我的保险费呢??还有就是这样的政策究竟是怎么回事?我们一点都不了解,只是队上的领导说什么就是什么?从来没有给过我们任何介绍,解释。类似的国家政策与我们农民有关的,比如拆迁办新农村,比如修村村通的公路,比如农村电改(我们家的电压在用电高峰期的时候90V电压都不够,但是交的电费却一直是220V的电压的钱)还比如农村有关银行贷款的事(无息贷款从来就没听说过哪个农民贷到过款)等等。。。。。总之我们农民和政府是脱节的,农民对政府是不了解的。国家对农民好的政策到了基层就变了样,什么都不是了!!真切的希望你们作为国家政策的执行者能使我们领会到,感受国家为民着想的政策!!!

  答复意见:

  回复单位:仁寿县人民政府

  网友:你好!

  2012年5月29日,你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四川省委书记刘奇葆留言,咨询“农村养老保险的问题”的有关情况。眉山市十分重视,仁寿县人民政府进行了认真办理,现向你回复。

  一、关于新农保政策宣传工作的问题

  自2009年12月22日正式启动新农保试点工作以后,我县成立了以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原新农保管理中心)、乡(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村劳动保障工作站三级联动业务经办机构,通过召开县、乡(镇)、村各级干部群众会议,利用在县广播电视连续滚动式播放、《眉山日报》等报刊杂志开辟专栏、网上开通“新农保博客”、县人社局设立政策咨询台和组织宣传车进村入户等形式大力宣传了新农保政策,同时将我县《新农保参保缴费及领取待遇计算标准的说明》发放到了乡镇各农户手中,做到了会议召开到户、政策宣传到户、宣传资料发放到户、上门服务到户。

  二、关于新农保政策及相关待遇的问题

  根据仁寿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办法和2011年国家新农保试点最新政策规定:新农保年缴费标准暂设为每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0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根据国家相关规定适时调整缴费档次。参保人缴纳养老保险费后,财政对按年缴费年限和一定的补缴年限给予适当补贴。补贴标准为:个人缴费100或200元,地方财政补贴每人每年30元;个人缴费300元,地方财政补贴每人每年35元;个人缴费400元,地方财政补贴每人每年40元;个人缴费500元,地方财政补贴每人每年45元;个人缴费600元,地方财政补贴每人每年50元;个人缴费700元,地方财政补贴每人每年55元;个人缴费800元,地方财政补贴每人每年60元;个人缴费900元,地方财政补贴每人每年65元;个人缴费1000元,地方财政补贴每人每年70元。财政补贴进入个人账户。

  参保人可根据自身情况每年选择不同的缴费档次,在每年12月10日前(以县人社局通知为准)续保交费。对已年满60周岁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按个人在参保地申报,经办机构审核、公示后,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中心为其按月社会化计发养老金,计算公式为:(缴费档次×缴费年限+财政补贴×补贴年限+利息)÷139+55=个人每月领取金额)。

  如还有不清楚之处,可电话咨询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028-36286516)和登录仁寿县新农保博客(http:blog.sina.com.cn/rsxxnb)查询。

  谢谢你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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