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该项目建设单位在拆迁安置户的要求下,进行2号楼的基础施工,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接到周围住户的反映后,因该项目2号楼未取得建设手续,立刻向建设单位发出停止施工通知书,遣散施工人员,依法制止该栋楼的违法施工建设。同时,责令建设单位负责人作出书面承诺:2号楼在未取得合法许可的情况下,不能施工建设。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安排执法人员24小时巡查该2号楼工地,发现违法施工即刻阻止。
目前,欧洲映像二期项目工程被仁寿县委、县政府列为解决县城区遗留问题之一,现正在积极处理。一是县重点项目推进指挥部继续做好拆迁安置户与欧洲映像二期项目工程2号楼相邻住户的协调工作。二是按照仁寿县城区范围内涉稳住宅小区开发建设的处置方案程序,建设单位必须在满足基本规划要求的同时,方案审批要有利于解决安置,有利于改善周边住户生活环境,努力做到让群众满意,方可进行规划许可。
谢谢你的留言。(来源:人民网-地方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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