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社厅回复:若你父亲属原劳动部门或有关行政部门批准招用的正式职工,那他在某县交通管理站工作时间可以与调入氮肥厂后的工龄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中,可以视同为缴费年限;若不是正式招用职工,则不能计算为连续工龄,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中,也就不能视同为缴费年限。按照退休审批管理权限,具体由当地人社部门依据你父亲原始档案材料进行认定。
曾在水利系统工作过能否享受退休补贴?
问:我父亲今年75岁,曾经在某渠管理站工作二十多年,能否享受退休补贴?有哪方面的养老政策补贴?
省人社厅回复:我省水利系统曾在计划经济时期,长期雇用过农村户籍的临时工(没有正式招工、没有转为城镇户籍)。这一情况在我省范围内普遍存在。2009年10月,省政府领导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这部分群体生活保障问题。根据会议精神,陕西省水利厅会同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对农民身份曾受聘在基层水利管理机构从事过管理工作的人员发放养老补助有关问题的通知》,采取发放养老补助的方法,解决这部分群体的生活保障问题。按照有关规定,这部分群体的身份认定工作由省水利厅牵头审核认定,符合条件人员的养老补助由所在县(市、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机构发放。这项工作从2010年1月1日起实施,目前,文件正在全省范围内落实。(来源:三秦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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