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口老龄化正在以较快的速度提升,而当代绝大多数老年人从进入老龄至去世仍主要生活在家庭之中,亦即居家养老为主。目前65岁以上老年人多有成年子女,老年亲代与子代的关系值得关注。那么,在现代社会中,养老中的代际关系有哪些新的表现?子代养老负担水平如何?城乡二元养老保障制度之下,家庭养老功能的差异体现在哪些方面?本文以2010年“中国家庭结构与代际关系变动分析”调查数据为基础,考察当前城乡养老中的家庭代际关系及其变动趋势,以便对当代家庭养老压力和负担水平有所认识。
城乡养老模式的差异性
关于城乡养老模式的差异性,调查从以下两个方面予以揭示:
一是老年人居住方式。老年人居住方式是养老代际关系的一个重要体现指标。根据笔者以往研究,当代家庭养老已表现出从“家内”向“家际”变动的趋向。而且,对低龄老年人来说,当子女结婚之后,单独居住往往是其主动选择。这是城乡社会的共同趋向,多子家庭尤其如此。在人口迁移流动就业增多的当代,亲子异地居住比例提高,有的老年父母因此失去了与子女同居共爨的基本条件。
根据2010年七省区调查数据,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认识,受访者老年父母的居住方式,农村以与已婚子女组成直系家庭为主,单人户和夫妇空巢家庭为辅;而城市则表现出老年父母与已婚子女同住和单独居住并存的局面,特别是生活能够自理的低龄老人倾向于单独生活。
二是老年人的赡养和照料。老年人赡养主要指其维持生存所需生活费用的来源,照料则为老年人失去生活自理能力之后他人为其提供的生活起居帮助。
中国当代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具有明显的二元特征,亦即社会保障体系相对完整的城市和尚处于初步建立阶段、养老保障水平较低的农村。这一制度环境对城乡老年人的赡养方式带来影响。调查数据表明:农村65岁以上老年父母靠儿子提供生活费用所占比例最大(达到55%),自养接近1/4,退休金不足10%,非亲属供养超过40%(含自养、退休金、低保等)。可见,即使在农村,子女供养虽占多数,但并非绝大多数。农村约三分之一的老年男性为降低对子女赡养的依赖,仍然继续劳作,自食其力,以免或推迟成为吃“闲饭”者。城镇地区65岁以上老年人中65%以上以退休金为生,而靠子女赡养者为15%。其中非农业人口老年人以退休金为生活来源者占75%,靠子女赡养者约占10%。
当前城乡养老模式下代际关系呈现若干新特点
根据调查分析,当前城乡养老模式下代际关系呈现若干新特点:
第一,随着人口预期寿命延长,当代多数家庭子代与亲代之间存在养老型代际关系。但子代对老年亲代的实际赡养有明显的城乡分野。
首先,城市中子代的“实质”性赡养责任逐渐被“形式”养老所取代,“刚性”供养变为“弹性”支持,亦即老年亲代对子代的供养需求大大减少,子代的赡养压力明显降低。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是形成这种局面的主要原因。
其次,养老保障制度尚未建立起来的农村,子代仍是老年父母的主要赡养者。但老年父母,特别是父亲,尽可能延长参加农耕及其他有收入劳动的时间,提高自养能力,来减少子代的赡养负担,他们甚至承担起外出就业子代所留下土地的耕作。整体看,当代城乡,功能性养老代际关系已经被削弱,甚至在某一方面基本不存在(如城市子代不必为有退休金的老年亲代提供生活费用)。
第二,老年人居住方式,城市已形成独立居住和与子女共同居住并存的格局;农村老年人则与子女同居共爨为主、单独居住为辅。没有外部约束的家庭居住类型之下,独立居住和与子女合爨各有优长。前者使老年人得以享受安静的老年生活,减少了家务之累;后者则可保持代际互助,特别是高龄父母得到及时关照。我们不应将老年人独立生活可能带来的“孤独”扩大化,视“空巢”为凄凉结局。
第三,老年人从生活不能自理至去世时间间隔表明,70%的老年人从生病至去世在一年之内,多数老年人并没有给子代带来很大照料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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