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省统计局公布了2011年全省各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全省2011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达到了34197元/年。长春市、吉林市、松原市排在全省各地的前三位,分别是:41473元/年、35088元/年、33705元/年。其中,长春市、吉林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超出了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社保缴费基数按上年平均工资核定
据了解,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是办理社保的重要依据,全省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局将根据2011年全省各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做好2012年度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核定和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计发等相关工作。
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要求,社保部门根据参保单位申报的缴费工资核定缴费基数。
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核定:职工本人缴费基数按2011年月平均工资核定。本人月平均工资超过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以300%(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作为个人缴费基数;低于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60%(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作为个人缴费基数;申报缴费工资介于上下限之间的,按实际申报缴费工资核定缴费基数。参保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全部职工缴费基数之和核定,当本单位全部职工实发工资总额大于全部职工缴费基数之和时,缴费基数按单位实发工资总额核定。
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的核定:职工本人缴费基数原则上按月平均实发工资核定。为保证职工失业后正常享受待遇,实发工资低于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时,可按平均工资的60%核定缴费基数,未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不记载缴费年限。
社保缴费比例单位掏20%职工个人掏8%
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按缴费基数的20%缴费,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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