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手续咋办?开具“参保缴费凭证”
“我的户口所在地在锦州,公司养老保险关系在北京,我想把养老保险转回来,手续咋办?”连日来,咨询养老保险转移的人越来越多。为此,记者采访了社保部门相关人士。
申请开具“参保缴费凭证”
《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流动就业人员离开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要开具统一样式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到新就业地参保缴费后,只要提出转移接续申请,所有手续都由相关两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具体办理流程是,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前,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到原参保地社保机构申请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并按规定提供参保人员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参保地社保机构与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员核对缴费信息后,为参保人出具缴费凭证,有欠费的参保人员应及时补缴。
提出转移接续申请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后,按规定在新就业地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新就业地的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就业地社保机构提出转移接续申请,并出示参保缴费凭证,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如参保人员在离开原参保地时未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可由新参保地社保机构与原参保地社保机构联系补办。
15个工作日办结转移接续手续
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受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并予以审核。符合转移条件的,在受理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并向参保人员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发出。
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在收到联系函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办理基金划转手续;将信息表传送给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参保人员在本地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终止。而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转移基金额,并将转移基金额按规定分别记入统筹基金和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至此,转移接续手续全部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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