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土地使用证就可以了,没有必要再办什么房产证。”对于农民住宅办理“两证”问题,不少农民都这样认为。《惠州日报》记者去年在采访中了解到,近年来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区农村住宅尚未办理一宗房地产权证,集体土地使用证则发放了1万多本,占发放任务的87%。大亚湾区澳头街道黄鱼涌村渡头村民小组的吴瑞喜家中有4本《集体土地建设使用证》,其中有两处已建了新房子,但都没有办理房地产权证。“有土地使用证就足够证明房子是我的了,再说村里人哪个不知道这房子是我的啊?”吴瑞喜说。吴瑞喜的儿子吴锦文也有自己的看法,“我又不用融资做生意,不必抵押房子贷款,也不会将房子卖掉。所以有没有房产证都一样。”
用好房产证,使它在农民的增收致富过程中发挥更大的作用,还有大量的宣传教育工作要做。西安市委副书记董军去年在高陵县调研时就表示,不要只把证发给农民,让他们压在箱子底完事,重要的是要向他们讲清楚这些证都能干啥用,怎样用,让农民看到这些证实实在在的好处。(来源:中国改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