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的个人利益,相关部门的施政成本,企业的利润空间构成的多方利益博弈是造成农民工社会保险不健全的根本原因。
(一)自身主观因素
一是农民工不了解社保政策。农民工以年轻人为主体,对养老保险思想意识上不如现有利益重视程度高。年轻的农民工关心的是多拿工资,回乡盖房、结婚,改善生活现状,对遥远的养老问题认识明显不足;而年纪大的农民工现实地需要养老、医疗保障时,又恰恰被现有政策排斥于社保体制之外。
二是农民工收入低、家庭负担重,经济因素制约了农民工的参保热情。以2011年威海市最低缴费基数1500元计算,参加各项社会保险,每月的个人负担部分为165元。对农民工而言,最低基数也是不小的负担。
三是农民工的弱势地位,使有参保意愿的农民工,不敢冒着丢掉饭碗的风险向用人单位提出参保要求,就业的压力迫使部分农民工不得不接受用人单位的低工资和无保障。
(二)政策局限因素
一是目前包括威海市在内的部分城市规定,参保人必须在新参保地就业并由单位统一缴纳社保费,其原有社保关系才能转移至新参保地,这一规定使得部分没有就业单位,需要自己缴纳社保费的农民工的社保关系难以接续。在无退保政策的背景下,打压了农民工的参保热情。
二是部分农民工游离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之外。包括威海市在内的大部分地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与养老保险为捆绑缴费,10%的缴费比例使得部分低收入农民工望而却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只允许当地城镇户口、本地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没有参加新农村合作医疗的农业户口人员参加,这一规定将外来农民工阻隔于社会保险大门之外。
(三)企业逐利因素
使用农民工的民营企业、乡镇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大多是微利行业。按照2011年威海市平均基数2500元计算,如果用人单位为农民工办理各项社会保险,企业每月每人需负担750元。按使用50名农民工计算,企业一年需负担社保费45万元,部分缴费意识不积极的企业会采取拖、赖等种种手段,消极应对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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