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为关键的问题是:如果没有这个历史造成的缺口,养老金制度就能够有效运转下去了吗?
目前我国采取的是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退休职工的养老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社会统筹金,也就是由国家和企业每年按一定比例拿出一部分钱,来支付养老金;另一部分是个人账户,参加养老保险的人开设一个个人银行户头,由职工和企业每月按比例共同交纳一定的保费存入个人账户,到退休后再支取。
对于企业员工而言,养老保险并非自愿参与,而是强制执行的。按照规定,企业一般要按人均工资20%左右的比例缴费养老保险,全部存入社保基金;个人缴纳比例为8%左右,存入养老金个人账户。实际缴费比率是由各地自行规定,往往是从省到市再到县,各级层层加码。有些省市到县这一级收取的养老保险金,仅仅企业这一方需要支付的费率就高达25%以上。
一般人要连续交15年,到退休以后才可以拿到基本养老金。具体能拿到多少钱呢?北京市基本养老金的计算公式是:
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上一年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20%+个人账户储存额÷120。
这意味着什么?这意味着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其实是一种形式的收入再分配。目前收入较高的人,参加养老保险以后得到的退休金,比他自己把一笔相同数额的钱存到银行所能拿到的本利和还要少。对于收入最低的人群,他甚至都无力参加养老保险,也就拿不到从“富人”那里转移来的收入。实际上从中得利的只有两类人:第一类是现在收入较低但能够参加养老保险的人;第二类是养老金管理机构的雇员。
这种收入再分配的方式是不合理的。如果说,为了避免贫富差距过大而对个人收入进行调节,征收累进的
个人所得税还有一定合理性的话,通过强制征收养老保险进行再一次收入分配则是没有道理的。
我们不能假定所有人都是需要看护、照顾的孩子,如果政府不采取强制措施,就不知道为自己的将来打算。他们会在青壮年时间将所得到的挥霍一空,等到晚景凄凉时等待他人的救助。
现在的养老制度不仅没有鼓励人们为自己的将来早作打算,却会造成一部分人的机会主义心理—反正有“社会统筹”的退休金在等待自己,何必担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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