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两个老人惨遭饿死的案例中,无论是安徽村干部"谁叫他没有儿子"的言论,还是北京3个"不孝之子"以遗弃罪获刑,都基于陈旧的"养儿防老"的落后观念。政府福利行政的缺位和失职,全社会共同犯下的"遗弃罪"则被有意无意地被回避或忽略了。
农耕时代经济落后,人不得不通过生育从家庭内部获取经济保障,以保证年老丧失劳动能力后不至于冻死饿死,而劳力强壮儿子则是其中的优选,这是传统的"养儿防老"观念的社会和时代基础,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水平低下和落后的标志。
调查显示,在经济水平较高的城市,仅有10%左右的人认同"养儿防老",而在经济落后的农村,比例高达70%。学者陈志武认为,养儿防老打着孝道的幌子,以功利为目的,实为隐性的利益交换和投资行为,这种行为异化和毒化了本该以情感交流为核心的家庭关系。在现代文明社会中,应该视其为不道德,应由市场的金融功能和社会福利制度予以取代。
显而易见,通过两位八旬老人饿死的案例,还可发现,"养儿防老"的不道德,还体现在掩盖社会功能的缺失和为政府的失职找借口上。
"一个国家对待老人的态度,反映了这个国家的文明程度。"在解读《民政部关于建立高龄津(补)贴制度先行地区的通报》时,社会学家如是说。在我们的文化中,"养儿防老"这样的落后观念之外,也有"老吾老以及人之老"这样吻合现代民生的正确主张。但在现实中,我们对老人的态度,距离先进观念和现代文明还有很大的距离。经济的高速增长,GDP数据令人陶醉,民生观念和福利制度却并未同步改善和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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