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回应
广州市人社局释疑:三大原因导致保费激增
灵活就业人员或只需缴费60%
新快报讯依照惯例,社保缴费基数应在每年7月调整,今年上半年因何连涨三次?记者就此采访了广州市人社局养老处处长李程。
优惠政策取消是原因之一
李程表示,连涨是取消原有的优惠政策和2009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延迟公布等原因造成,有三大原因导致目前局面:优惠政策取消;去年职工平均工资延迟公布;今年职工平均工资正常公布。
他表示,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缴费比例为20%。在广州市,此类人员参加养老保险是按照广东省上年度在岗职工的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而医保则按照广州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缴费比例为4%。
“社保年度从每年7月1日开始至次年6月30日结束,社保缴费基数应该在每年的7月调整。”李程说,今年1月的一次上涨,是因为此前因金融危机而出台的优惠政策在去年12月底结束,1月1日实行原有的政策;而今年3月的上涨是因为用于基数计算的2009年度平均工资迟迟未发布,该数据原本应在2010年的7月前并于2010年7月开始采用,但最后该数字却延迟到了今年3月才发布,因此,调整从今年3月开始。但随后2010年度的平均工资发布,新基数从2011年7月开始采用,因此造成7月社保费再次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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