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手册 | 社保查询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百家争鸣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社会保险频道 > 养老保险 > 正文
 
指望21万亿国资养老太难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近日引爆养老金缺口话题的德意志银大中华区首席经济学家马骏,在其报告中为我国超过十万亿元养老金缺口开出了两幅药方:提高退休年龄7岁和将80%的国有股份转到社保系统。
  2001年6月6日,国务院印发《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这是各界对国有股份划拨设想多年后,首个出台的具体实施办法。

  办法规定,所有国有股份IPO或者增发,均应按融资额的10%减持国有股,减持收入划拨给社保理事会管理。

  但由于在一定程度上拖累了当时低迷的资本市场,该减持暂行办法很快被叫停。

  之后,社保理事会在合适的场合总会发出呼吁,希望继续国有股份划拨工作。2003年社保理事会开始筹建国有资产划拨领导小组,后来又成立股权投资部,研究并办理国有股权划拨的有关事宜。

  2004年5月,社保理事会提出将境外国有股"减持"改为"转持"的建议,得到国务院批准。但境内上市股份划转仍进展缓慢。

  2006年11月份,社保理事会第二任理事长项怀诚在接受中央电视台采访时,仍然只能无奈地表示,"现在还没有划转。"

  事情在2009年终于有了突破性进展,截至当年年底累积划拨金额达598亿元。

  2009年6月19日,国务院印发《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办法规定凡是股权分置改革后在境内证券市场IPO的含国有股的股份有限公司,除国务院另有规定的,均须按首次公开发行时实际发行股份数量的10%,将部分国有股转由社保理事会持有。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社会保险关注排行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