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形成双轨,是由于前者的养老金由职工个人和企业承担,属于“缴费型”,后者的养老金由财政同一支付,属于“福利型”,这就造成前者水平低而且不稳定,后者则旱涝保收,基数较高。这种分野,导致不同人群之间因养老金差距而产生人格差异,影响了社会就业平衡和人才合理流动。公务员成为年轻人趋之如鹜的目标,产业工人和个体创业者、农民,则自愧弗如,社会心理脆弱。由于向往稳定的养老保障,仅有1.2%的家长希望孩子成为工人农民。
设计养老保险这一制度初衷是什么?这一问题的答案不言而喻。让每个人生活得踏实,是制定和实施老年社会福利政策的基本要求和根本目的。退休之后,无论是企业职工还是机关单位人员,都已经变成了“社会人”。从社会伦理角度看,养老金是社会对劳动者的“反哺”,是一种统筹性的社会福利,无关这个人工作时的身份、体制、工龄、工资水平和企业状况等差别标签。所以,“养老金双轨制”最终走向“并轨”,应该是大势所趋。
但是,并轨一事并不乐观。“十几年了,无数人给我写信,但问题始终存在。”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会长宋晓梧今年两会期间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再次提到了“养老金双轨制”变革问题,言语中流露出焦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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