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发布的《社会保障“十二五”规划纲要》透露将研究弹性延迟领取养老金年龄的政策,是否延迟退休的讨论再次白热化。
对于延迟退休,倡导一方认为延迟是客观趋势。我国已经迅速进入老龄化社会,截至2010年底,60岁以上老年人占总人口的13.26%,其中65岁以上老年人占总人口的8.87%,预计再过10多年,就会出现劳动力供给严重不足的问题。即使不考虑养老金缺口,现在考虑推迟退休年龄也有必要。反对一方则认为,无论从职位还是工作性质看,延迟退休年龄都只有利于公务员及事业单位职工,企业职工要吃亏很多,因此企业职工对延迟退休年龄反对呼声最大,对不同单位性质职工养老金差距过大最为不满。
延迟退休年龄,是近30年来各国一致推行的政策。从1970年至今,随着人口老龄化及养老金增长,各国的退休年龄都在不断向后延迟,比如,法国从60岁延长到65岁,德国延长到67岁,英国希望逐步延迟到68岁,美国则力图延迟到70岁。但在操作上,大多数国家都采取了循序渐进的方法,而且由于养老保障制度的透明与完备,国民的付出与收入基本成正比,因此虽有反对声音,但基本上还是能够顺利推行。比如,在美国,国民可以自由选择退休年龄。政府规定每延后一年领取,每年的养老金金额会增加7%至8%,一直到70岁。选择延迟退休继续工作,意味着更多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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