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基本养老已经率先拿走了一大块奶酪,导致企业和个人很难有多余“能量”,再去缴一份“补充”制度的保险费。
6月30日,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在“2012陆家嘴论坛”上表示,“中国整个养老保险体系的发展不大平衡,比如补充养老中的企业年金、个人养老保险,替代率非常低,可以说是微乎其微。”同时有数据指出,在美国20多万亿美元养老金总资产中,政府养老金占比12.5%,企业年金占比64.0%,个人退休账户占比23.5%,而到2010年底,中国的养老金总资产为2万多亿元人民币,政府养老金占比89.5%,企业年金10.5%,个人退休账户几乎没有。(7月1日新华网)
显然,这是一个基本事实。真正解决中国养老问题,一方面固然要填充如今缺口巨大的基本养老保险账户,但是,进一步完善“补充养老体系”则显得尤为迫切。
自上世纪90年代,为了刺激内部消费需求,让居民生活没有后顾之忧,中国开始逐步建立起基本养老、企业年金和个人养老为三大支柱的养老保障体系。
虽然在养老保障体系建立之初就强调了“三大支柱”,但是相关政策却严重滞后。到2004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才出台了《企业年金试行办法》。而从这些年执行情况来看,企业和员工建立企业年金账户的积极性并不高。因此,以政府强制实施的基本养老“一户独大”,而企业年金和个人养老发展严重滞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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