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工资1500每月个人多缴12.375元
基数调整后,缴费额度的变化是市民最关心的问题,贵阳市社会保险收付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以月工资1500元的企业职工为例进行了说明。
按照规定,单位职工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应按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据实申报,月平均工资不足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进行缴纳,超过300%的按300%缴纳;月平均工资在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至300%之间的,按实际工资额为基数缴纳。
在个人需缴费的三个险种中,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分别为28%、3%、9.5%,个人承担部分分别为8%、1%、2%,也就是说,个人需缴纳的费用总额是缴费基数的11%。
2010年,我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2621.5元,月平均工资不足2010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1572.9元缴纳。所以,在2011年,月工资为1500元的单位职工应该缴纳的个人部分为173.019元。
2011年,我省的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2809元,所以今年我省社保的最低缴费标准为1685.4元,月工资1500元的单位职工需缴纳的费用要按最低缴费标准计算,个人需缴纳185.394元,每个月比去年多缴纳12.375元。
在这多缴纳的12.375元中,养老保险占的比重最大,为9元,医疗保险和事业保险分别为2.25元和1.125元。
这次调整,月工资在1685.4元至7864.5元的单位职工不会因为基数调整而受到影响,因为这个收入区段的职工仍然按实际工资额为基数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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