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补缴社会养老保险的通知,2009年12月25日是补缴养老保险的最后期限。去年6月份起,石家庄井陉县针织厂的28名下岗职工分别向单位留守处负责人张某交了7000元至3万元不等的保险金,合计50余万元。但直到现在,张某也没有将这些保险金缴纳。张某默认自己收了职工缴纳的保险金,但是对于钱款去向含糊其辞。
职工
保险金交到单位留守处了
井陉县针织厂曾经是一家国有企业,上世纪90年代中期宣布破产,破产后的单位只保留了留守处的两名工作人员,负责该厂职工的档案管理和社会保险管理,张某为负责人。
2009年5月,我省下发了补缴社会养老保险的通知,根据通知规定,每位职工必须缴纳够15年的保险,到退休年龄时才能够领取到退休金,此政策只针对单位而不针对个人,截至2009年12月25日停止办理。
从去年6月份开始,井陉县针织厂的下岗职工开始往厂留守处交保险金。根据每个人的工龄不同,所缴纳的保险金额也不同,有7千多元的,也有缴纳3万元的,共计28人,金额约50余万元。
没有如期交上去
1月20日11时许,在井陉县针织厂留守处,七八位下岗职工及其家属和井陉县针织厂留守人员张某对质。“你去年说‘到七八月份,一起来单位拿正式的保险收据,耽误不了事情’,可是直到现在,也没有通知我们领正式保险收据。”
“我们苦苦追了几个月,现在从社会保险局得到答案:不见任何人前来为职工办理过保险手续。社保局人员上网查询再次核实,结果证实我们补缴的养老保险金并没有登记显示,也就是你并没有给我们办理!”
面对职工七嘴八舌的质问,张某一直说话很少。
在大家的强烈要求下,张某表示:“我得等其他职工的保险金交齐了,才能一起办理,这个月底给你们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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