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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纳入国家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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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从市人社局获悉,经国务院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我市市内四区、崂山区、黄岛区、平度市、莱西市被批准纳入国家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至此,我市12区市已全部纳入国家试点范围,90.1万老人受益,每年获得中央财政补贴资金总计2.97亿元左右。

  从市人社局获悉,经国务院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我市市内四区、崂山区、黄岛区、平度市、莱西市被批准纳入国家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至此,我市12区市已全部纳入国家试点范围,90.1万老人受益,每年获得中央财政补贴资金总计2.97亿元左右。

  养老保险基本实现应保尽保

  2009年和2011年,国家先后启动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我市在国家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基础上进行了积极创新,按照“大保障”的思路,推行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填补了制度空白,在全国率先实现了农村养老保险和城市居民养老保险的科学结合,基本实现了人人享有社会保障的目标。此后,我市加大民生投入力度,于2011年6月20日,率先在全省实现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记者了解到,截至6月底,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在保人数241.6万人,待遇发放人数90.1万人,累计收缴保险基金76亿元,发放养老金28.8亿元,基本实现应保尽保。

  据统计,此次八区市新纳入国家试点,将有39.7万60周岁以上的老年居民每人每年可获得中央财政补贴330元,合计1.3亿元左右。

  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翻番

  近年来,针对城乡一体化建设步伐逐步加快的实际情况,为确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的可持续,青岛市加大了政策创新力度,按照养老保险标准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确立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资金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财政补贴等相结合的“多方缴费”机制,并把个人每年缴费额度划分为最低100元至最高2500元的9个档次。在国家新农保政策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养老保险覆盖范围,自2010年开始实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将年满16周岁、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全部纳入保障范围,扩大了受益群体。为使城乡居民共享改革开放成果,实行养老金待遇与全市经济同步增长,在去年每人每月55元基础养老金的基础上,今年7月1日起将其翻番,提高至每人每月110元,仅此一项政府财政将每年新增投入6.16亿元,月平均养老金达到202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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