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发布的审计报告显示,“十一五”期间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实现了历史性跨越,建成了一个世界上覆盖人口最多的社会保障网络,为改革深化、体制转轨和社会稳定创造了有利条件,有效发挥了“助推器”、“减震器”、“稳定器”和“安全网”等作用。
2005年以来,我国先后出台了20多项社会保障政策规定,建立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开展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新农保试点和城居保试点,历史上首次为农村居民、城镇居民建立了较完备的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障向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的目标不断推进。
新农保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由2009年制度建立当年的0.27亿人,增加到2011年的3.55亿人,增长12.15倍;新农合、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2005年的参保人数为2.16亿人,到2011年超过10亿人,增长3.89倍,社会保险在农村覆盖面快速扩大。
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2005年覆盖人群分别为1.61亿人和3.45亿人,到2011年底分别超过6亿人和13亿人,分别增长2.86倍和2.77倍。
随着社会救助工作力度的加大和救助标准的不断提高,社会救助覆盖范围不断扩大。2011年底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人数达到7554.55万人,比2005年的2917.52万人增长1.59倍。
从最低生活保障看,城市居民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平均保障标准分别由2005年的月人均154.30元和74.83元,提高到2011年的月人均288.04元和140.29元,分别增长86.68%和8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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