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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征农村养老保险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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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凡具有仪征市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暂无能力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镇居民,均可按照《办法》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4、农保经办机构应将农保基金的运营管理情况,定期向劳动保障、财政等部门汇报,并接受审计、监察部门的审计、监督。

  5、各乡镇政府(办事处)负责本辖区新型农保制度的宣传和组织实施。劳动保障所(站)具体负责本乡镇(办事处)新型农保业务工作。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据当年各乡镇(办事处)新型农保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考核拨付劳动保障所(站)工作经费。

  第七条附则

  1、凡本实施细则规定的趸缴或补缴截止期限均为2010年12月31日。

  2、本实施细则由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会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3、本实施细则自2010年1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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