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1、我02年参加了社保,中途中断了3年,之后又开始缴费了,那么中断的3年必须补缴吗?还是可以自由选择不补缴(我知道会对以后的养老待遇有影响)?
2、补缴的标准是"以补缴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补缴以前年度的欠费",那么在计算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时候,会造成什么影响呢?比如,我今年6月之前补缴的,就得按现在的19333元的60%至300%来缴,如果按100%缴纳,每年3866.40元,在我中断的那些年份的平均工资低于19333元,如果每年3866.40元,肯定就是高于100%的比例的,那再以后退休时计算指数化工资时,这中断的几年是按照100%还是不是按实际高出100%的那个比例呢?
3、自由职业者养老金的领取时间是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吗,男性60岁,女性55岁?
答:一、是否补缴中断期间的社会保险费,完全由您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自行选择。
需要提醒您的是:如果不补缴养老保险,您原来所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及缴费年限继续有效,我们将为您保留缴费记录,在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其前后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如果不补缴医疗保险,则您原来所缴纳的医疗保险将自动终止,在您下次缴费时重新计算缴费年限,这将会影响您的医疗保险待遇的享受,请您慎重选择。
如还有疑问,请致电宜昌市社会保险基金征收稽查处灵活就业人员管理科
联系人:李艳
联系电话:675513267568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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