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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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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吉林省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人均调整水平达到152元,增长幅度为13.5%。普遍调整:每人每月增加105元。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每满一年,每月增加1.3元,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从2011年1月1日起,吉林省再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人均调整水平达到152元,增长幅度为13.5%。这是记者从省人社厅召开的2011年全省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视频会上获悉的。据了解,此次我省高出国家标准39元、3.5个百分点。

  2011年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标准

  普遍调整

  1.每人每月增加105元。

  2.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每满一年,每月增加1.3元,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特殊调整

  以下人员在按上述标准调整基础上,再适当增加基本养老金:

  1.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每月增加40元。

  2.1953年年底前参加工作的每月增加20元。

  3.2010年12月31日前,70~74周岁的每月增加20元,75~79周岁的每月增加40元,80周岁及以上的每月增加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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