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判社保局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法院一审判决,深圳市社保局对71名原告的处理决定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社保局在4个月内对71人的申请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昨日,本来是通知71名原告一起拿判决书的日子,但来法院拿判决书的只有寥寥几名原告和代理律师,甚至连牵头打官司的几个"组长"都没有出现。而最后进法院拿判决书的只有一个原告,其他人在知道判决结果后,连判决书都没拿就陆陆续续离开了。
离职员工李明昨日在获悉结果后,也没有拿判决书就走了。他说:"对这个结果我很失望,现在又要等社保局重新作出处理结果了。如果处理结果还是对我们不利,我们是不是还要来法院打官司?这样拖下去,不知何年何月才能讨回我的养老金了。"
至于是否要上诉,李明表示担心再上诉的话,社保局重新作出的处理决定会拖得更久。所以,李明他们都还没想好是否要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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