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一审判决结果,广东东方金源律师事务所金焰律师认为,法院以判决的形式确认了社保局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但给4个月的时间让社保局重新作出决定书,时间过长,超过了法律规定的60日。
金焰律师介绍,在行政案件中,法院的权限是审查行政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违法,但是无权替行政部门作出决定,否则就是"司法干涉行政"。但金焰律师认为,由于法院没有涉及社保局在法律适用的违法,那么社保局在重新作出决定书时,可能仍然作出保护不了原告合法权益的决定书,那么原告又要重新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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