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女士失业的第一天就听朋友说过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事,但是,她始终不敢去相关部门提出申请。“我怕影响我的其他社保项目。”陈女士认为,既然失业保险也是社保的一部分,一定和其它保险项目挂钩。她听说,如果一旦领取了失业保险金,重新找到工作后,失业保险的缴纳年限就要重新起算,她担心其他社保项目也会重新起算。“我的医保和养老保险都已经缴了12年,再过3年就可以享受福利了,如果重新起算,那这15年不是白缴了吗?”陈女士最终放弃了失业保险金的领取。
张琴表示,陈女士的想法其实是对社保各项功能产生了误解。不论是否领取失业保险金,以前缴过的医保和养老保险都是有效的,不会重新计算。十堰市对失业人员的医保曾专门下发文件,明确失业人员的医保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的缴费年限与其失业前参加职工医保的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对于失业职工担心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中断问题,张琴说,失业后可以转为个人缴纳,这样年限就不会受影响。
领取失业保险金最长为24个月
按照规定,目前,十堰市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缴费时间满1年的,失业后发给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以后每增加一年缴费时间,增发两个月的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十堰城区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为十堰城区最低工资标准的70%,即每月630元。
此外,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应当接受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机构提供的培训和介绍等服务。参加职业培训合格和接受职业介绍的,审核有效证件后发给职业培训补贴费和职业介绍补贴费。职业培训补贴费和职业介绍补贴费分别不得超过本人领取的3个月和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如果外出就业或创业需要资金,想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可以吗?张琴说,可以,但须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供营业执照或外出务工证等有效证明。一次性领取后,余下期限不再享受医保及失业保险的其他待遇,也不能享受提标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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