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1983年12月(蓬江、江海两区)起至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前建立劳动关系的工作年限。
问:符合条件如何办理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
答:持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原始资料及其复印件(人事档案资料、劳动合同书、工资支付凭证等证据材料均可)、工商营业执照等资料到原单位所在地社保局办理一次性缴费。
问:办理一次性缴费后,缴费年限未满15年,后续怎样处理?
答:对于上述情况分两种情况处理:一是符合粤府〔2006〕96号文规定继续缴费条件的,男年满65周岁、女年满60周岁的参保人,可根据粤人社发〔2011〕37号趸缴至符合退休条件的缴费年限。二是上述情况不符合的人员,可灵活就业人员身份逐月缴费参加养老保险,直至缴费年限符合退休条件。或者在社会保险法实施(2011年7月1日)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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