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四类人员包括:(一)由我市首次接收并安置在本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的军转干部;(二)原市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且未实行养老保障制度改革的人员,通过直聘、选聘方式进入我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的;(三)通过直聘、选聘方式进入我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的本市委任制公务员;(四)直接交流到我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的本市机关使用工勤编制的人员。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