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海口市住建局了解到,海口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于2004年开始建立,一开始由开发商代为收取,但后来出现部分开发商挪用维修资金的现象,海口市采取了一些监管措施,规定自2008年8月1日起,业主直接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到专户管理银行,由房地产主管部门无偿代为监管,避免了开发商或小区物业公司挪用维修资金的可能。
维修资金让老房子焕然新生
日前,由于年久失修,海口市阳光经典小区楼房外墙渗水。而记者今天在该小区看到,修复后的8、9、10栋楼焕然一新,6、7栋则正在施工,没有竣工的外墙仍可见一条条裂缝。
小区物业公司主任陈穗介绍,这个小区有些年份了,部分楼房出现外墙渗水、墙皮脱落等问题。于是,在业主的提议下,物业公司组织上门征询意见,在每栋楼都有超过人数、面积“两个2/3”的业主同意后,才申请使用维修资金,解决了该小区楼房修复费用问题。
9栋业主刘恒信高兴地对记者说:“当时,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带着签字表到家中找到了我,签字表内容非常详细,一看就知道这次大修总共花多少钱,我个人要花多少钱。”
在海口市住建局,记者拿到一份海口市2007年至今年7月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情况资料。从中不难发现,大同大厦、港湾花园、美舍假日公寓、三优花园等小区都已动用了维修资金,使用范围包括电梯系统改造、电梯维修、外墙渗水维修、水道改造、围栏改造等。
近年来,随着海口一些房屋房龄增加、设施老化,房屋的维修量逐年增长,房屋动用维修资金比例也在逐年增加。
2009年海口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实际拨付金额为12.29万元,2011年海口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实际拨付金额达到77.14万元。仅2012年前7个月,海口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实际拨付金额达到62.5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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