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任何一个建立起现代养老保障体系的国家都不可能把养老责任全归到政府一家头上,但我国政府在养老问题上应该担负起的责任却还存在许多欠账。
五问养老责任
一问:养老金历史欠账何时还清
政府在养老问题上的投入不足,最直接的体现就是养老金空账问题的不断扩大。众所周知,我国在计划经济时期低工资、高就业的安排意味着政府对职工养老、住房、子女教育等基本生活保障的责任承诺。只不过当时我国人口结构还很年轻,老龄化问题还十分遥远,所以这部分当时没有从职工工资中提取的养老金,实际上已经被统筹用于国家经济建设中去了。然而当我国从计划经济转轨至市场经济后,却并没有及时还清这笔历史欠债——从而导致许多“老人”和“中人”在退休后缺乏足够的养老金,因此不得不动用“新人”账户的资金去填补这一巨大的历史窟窿。眼下,随着中国老龄化的加剧,这个窟窿正越来越大,许多老龄化严重地区的养老金已入不敷出,使得养老金个人账户形同虚设,同时不得不依靠财政补贴勉强维持。
政府应该正视这一历史欠账,通过加速国有股股权注入社保基金等方式尽快补上这一窟窿,而不是整天琢磨着通过类似推迟退休年龄的办法把自己本应承担的责任转嫁到民众头上。
二问:社保缴费比例能否下调
正是由于在上一个问题上政府始终无法给出妥善的解决办法,使得我国的社保缴费比例迟迟无法下降。巨大的社保(其中又以养老金缴费比例最高)缴费负担不但直接降低了民众的可支配收入,不利于我国国民收入的快速增长和国民收入分配改革的实施,同时还变相提高了企业的负担(社保的强制性某种程度上可以看成是一种税)和经营成本,在当前“稳增长”的关键时期,更是不利于经济发展。更何况,这种几乎是全球最高的养老金缴费比例也是政府在变相把自己本应承担的养老责任转嫁给民众,因此降低缴费比例已是当务之急。
三问:民办养老院能否得到政策扶植
养老除了要有钱,还要有足够的护理机构和人员从事养老服务。因此政府的养老责任除了要给退休人员能够维持基本生活的养老金外,还应该积极建立和扶持社会养老机构。然而我国目前的公办非盈利性养老机构虽然获得了政府的政策支持和财政补贴,但由于僧多粥少导致绝大部分老人根本住不进,而民办养老院要不就是收费过高,普通老人根本住不起;要不就是入不敷出,举步维艰。因为近年来随着地租、人工、食品等价格的不断上涨,养老院的经营成本也不断增加,然而目前我国并没有针对民办养老机构的扶植性政策和规定,这显然需要政府出面解决。如何在场地、人员培训,尤其是税收上给予民办养老院以扶植,使其发挥更大的作用,是摆在政府面前的又一重要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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