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死亡,其城乡居保个人账户储存额,扣除政府补贴部分以及已领取的个人账户养老金后,可一次性依法继承。参保人死亡的,其法定继承人可领取一次性丧葬抚恤费2600元。”市人社局向羊城晚报记者介绍。
同期的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则由于每月缴费较多,领取的待遇也远远高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以一个灵活就业人员按照最低的451元每月缴费来算,该参保人缴费满15年后,账户每月至少可领取584.75元,这个待遇已经超过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最高领取额度。一旦灵活就业人员以最高的额度缴费,退休后每月至少可领取2923元。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参保人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鼓励市民多缴费,等到退休后多享受待遇。市民条件不允许情况下,可以选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保障老年基本生活。
释疑
两种保险如何衔接
市人社局负责人告诉羊城晚报记者,目前,参加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可以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自由衔接。具体来说,就是对于既参加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和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一套制度),又参加了城乡居保的参保人,如达到职工养老保险按月领取养老金条件的,可以将城乡居保的个人账户合并至职工养老保险,按职工养老保险规定计发养老金;如达不到职工按月领取养老金条件的,可以将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合并至城乡居保,按城乡居保规定计发养老金。
而参加广州原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人,自动转为参加城乡居保。其中,正在缴费的人员,按原缴费标准继续参保缴费;正在享受待遇的,按原标准继续享受待遇,并享受丧葬抚恤费,如新农保缴费年限累计超过15年的,按城乡居保的规定加发基础养老金130元;参加广州原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人,也可选择按城乡居保的标准缴费并享受待遇,原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个人账户余额退回参保人。
目标
动员88万人参保
据广州市人社局副局长陈敏介绍,广州全市将有236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截至2011年12月已有148万人参保,还有88万人未参保。对于这88万应参保未参保者,近期广州市将加大宣传力度,动员这些人参加养老保险。
按照国家要求,广州将在2012年年底做到:60岁以上的城乡居民100%领取待遇,55岁以上的城乡居民100%参加养老保险,45至54岁城乡居民参保率达到80%以上,16至44岁城乡居民参保率达到60%以上。
不过陈敏也表示,要实现16至44岁城乡居民参保率达到60%以上难度较大。主要是这个群体比较年轻,不少人认为没有缴纳养老保险的必要。为此,市人社局呼吁中青年尽早进入养老保险体系,“早参保,多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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