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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机构入住协议告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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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当养老市场有如春天到来时的蓬勃景象浮现,有“老人大国”之称的中国养老市场,正在经历着种种困惑与艰难时刻。其中之一的关系到养老机构与入住老人自身利益的养老入住协议,一直处于失能状态,致使双方一旦出现分歧、纠纷,也给养老机构发展及老人入住带来了压力。
  “很多老人发生意外都会将我们告上法庭,索要赔偿,即使合同修订得再完善,一旦发生意外,我们还是要负责。”北京太阳城银龄老年公寓院长朱凤至告诉记者。

  为了尽可能地降低风险,一些养老机构也形成了这样一幅老人生活图景:怕摔着不让下床、怕烫着不给洗澡、怕走丢不让外出……老人生活品质由此大大降低。

  行业的短板与希望

  “实际上,这个行业目前是有短板的,是需要相关部门指导与监管的。”上述养老机构的负责人表示。

  他所指的短板有两方面,一是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二是一些中小养老机构的低价搅局。

  在法律、法规方面,目前我国社会化养老服务立法尚不完善,作为确定养老机构和入住老人相互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入住协议,缺少明确的法律规定。1999年3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也未把养老服务合同规定在内,其他民事立法如《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等也较少涉及到社会养老服务合同的内容。

  在行业中,由于很多中小型养老机构很难提供专业工作人员、高科技设施、高水平服务,加上小规模的养老机构对法律方面接触不深,也给行业带来了不良影响。

  “近几年,民办养老院越办越多,服务水平参差不齐,老人意外事故频发,急需一部行业规范进行指导约束。”南京市社会福利服务协会会长钱国亮表示。

  记者了解到,目前北京市、上海市、沈阳市等全国很多地方政府都制定了自己的养老机构入住协议,基本上明确了老人、家属和养老机构三方的责任、义务,同时对违约责任、免责条款等方面做了规定。

  “现在很多地方的民政部门已经关注到这个问题,如果制定一个统一的协议,民政部将它作为一个法律条文来执行,这样会使养老机构更加规范,最大限度地规避风险,使纠纷得到更加快速、清晰的判决。”亲和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研究中心副主任王波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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