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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资金觊利养老地产 涉水过河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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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老龄化社会到来,为保险资金投资养老地产带来了机遇,但同时因"住房反向抵押贷款"机制缺乏、传统养老观念难以动摇,也使这股正在兴起的投资热与风险相随。
  相比之前的《办法》,此次《通知》在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领域和比例方面都有所放宽,同时参与门槛也继续降低。

  《通知》规定,保险公司投资非自用性不动产、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及不动产相关金融产品,账面余额合计调整为不高于本公司上季度末总资产的20%,改变了不动产不超过5%、基础设施债权计划不超过10%的规定。

  其中,投资非自用性不动产的账面余额,不高于本公司上季度末总资产的15%,较之前的政策增加了5%的投资比例计划。

  如果按照今年二季度末6.78万亿元的保险业总资产来计算,从理论上讲,相当于为市场释放了3390亿元左右的保险资金。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通知》首次明确规范了保险资金对非自用性不动产投资的行为,比如可以运用自有资金、责任准备金及其他资金进行投资等。

  由此,一位保险业界资深人士对记者解释称,此前政策一直在限制保险资金投向非自用性不动产,保险企业总是打擦边球,惯用的方式是以自用名义申请建楼而后出租投资,"《通知》出台后,就不用这样了,可阳光化操作。"

  同时,记者还观察到,《通知》中明确了保险资金投资保障房建设和养老项目的有关事项,"允许保险资金采用多种投资方式,支持国家重大民生和发展工程。"

  "这其实是为了迎合中央宏观调控政策以及市场发展的需要,只有在坚持执行中央宏观调控政策的基础上,保监会才会允许保险资金进行与保险业密切相关的不动产项目的投资。"克而瑞信息集团研究员杨晨青对记者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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