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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补缴条件和补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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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不少人在办理养老保险补缴时,很是困惑,不知道该如何“下手”,从何处开始着手。为解决这一问题,下面来为您介绍如何申请养老保险补缴,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申请养老保险补缴条件

  申请补缴需符合三个条件

  《通知》规定,申请补缴养老保险费的人员须符合三个条件:一是在2010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男已年满60周岁、女已年满55周岁;二是申请补缴时具有所在省市户籍满5年;三是曾与所在省市各类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但从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此外,具备上述年龄和户籍条件的原国有集体企业家属工、农场耕种农场土地的人员也可参照补缴养老保险费。

  户籍和年龄决定补缴年限

  此次补缴年限将以申请人取得所在省市户籍的年限为依据,同时考虑申请人的年龄因素,申请人取得所在省市户籍的年限越长、年龄越大,可补缴的年限越多。当申请人同时满足:(1)男年满65周岁、女年满55周岁,(2)取得所在省市户籍满15年两个条件时,可补缴的年限将达到15年,并可从缴清费用的次月起领取养老金。如果申请人达不到上述两个条件,补缴后必须按月继续缴费直至缴费年限达到15年才能按月领取养老金。

  如取得所在省市户籍的年限较短或男未满65周岁、女未满55周岁,可补缴的年限也将相应较短,需按月继续缴费的时间将会较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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