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转出县外的,县农保中心接到《转入接收函》后,为其办理转移关系手续,并通过指定金融机构将参保人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划拨转入地县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机构指定的金融机构账户。若迁入地尚未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其保险关系可暂留参保地,待迁入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后转出,也可将其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部分全部本息退发本人。
参保人从外地转入的,须持户籍关系转移证明、身份证原件,到转入的村委会(社区)提出参保申请和关系转移证明申请,填写《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申请表》,办理参保手续。
十七、试点启动后,为何对已年满60周岁的城乡非从业居民,不用补缴费用,可直接享受基础养老金。但前提条件是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农业户籍子女应当按规定参保缴费?
不设补缴门槛彰显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普惠性,但为了体现子女对老人的赡养义务,以及防止有经济能力的参保人不参保,“联动参保”的方式更显公平。
十八、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是居民的“养命钱”,不少参保农民担心自己缴纳的钱,等老了之后领取不到?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放在第一位,实行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实行收支两条线和财政专户管理,单独列账,专款专用。县财政每年初安排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不得从基金中提取。严格执行公示制度,接受人民监督,将内部控制、外部监督和社会监督三方面有机结合,确保基金安全,防止挤占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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