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参保缴费?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工作人员介绍,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简称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为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缴费比例为20%。针对灵活就业人员就业程度以及收入水平的差异等客观情况,也可根据本人实际就业程度和收入水平,在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至300%范围内申报月缴费基数,并按申报的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时应以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自愿选择按照10%或5.5%缴费比例缴费。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同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大额医疗费救助,并一并申报缴费。
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未给劳动者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单位应当持书面申请等相关材料到辖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职工办理补缴手续。单位未及时缴费造成职工中断缴费的,将影响参保人退休后养老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