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社保局的规定,如果卡内余额不足4595元,为了用社保卡买一盒几块钱的药,难道还要让市民去医院或社康中心?挂号要收费,还要经过医生会诊,买药也要排队,这样既不人性化也是在浪费公共资源,更增加了医院看病难的问题。”9月2日,深圳市人大代表杨建昌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市民卡里的钱理应由市民自行支配,“有些参保人可能工作好几年卡里也没那么多钱,这些人的利益谁来保障?”
杨建昌认为,这种没有站在老百姓的立场去看待问题的决策,是政府部门保障医院利益的官僚主义。关乎到民生的问题,政府都应举行听证论证,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并进行调查研究,制定出适合广大市民的政策。
深圳律师谢兰军认为,社保卡内的金额属卡主所有,社保局单方面限定最低额度有侵犯公民财产所有权中处分权之嫌。对于市民用社保卡购买非药品类物品等做法,有关部门应发挥其引导作用,促使市民正确使用社保卡,而非用这种余额限制来规定,这种规定对市民也很不公平。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委委员吴立民建议,医保卡是为了保障参保人有病可医,卡里的钱可以为大病做储蓄,也可以留给家人使用,政府在社保卡正确使用方面的宣传教育有待加强。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