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延中指出,这个问题比较复杂,难以笼统地一概而论。但相较一般劳动力市场的平均工资状况,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金是太高了。在一些行业,不少退休人员的退休金或者基本养老保险金甚至高出了普通劳动者的基本工资,已经明显高于社会生产力水平。当然,由于初次分配领域的过度混乱,不少机关事业单位津补贴、奖金名目繁多,这些非工资性收入明显超过档案工资。同时,这些收入又不计入基本工资范畴,无法作为退休金的发放依据,因此也出现了退休金明显低于在岗职工收入的状况。一些单位的老职工退休后,其退休金甚至不到其在岗时的50%,又引发不少新问题。可以说,劳动力市场分配领域的混乱延续到了退休金领域。
怎样避免养老金差距过大?两个“三步走”
王延中指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金改革是未来必然趋势。养老金制度要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相适应,体现公平正义、缩小差距,避免两极分化,所以,要形成一个全国统一、城乡统筹的、全国替代率水平差不多的基础养老金平台,这是当务之急。
王延中说,全国统一的基础养老金,要占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30%以上,只要是符合条件的公民,缴税或者参保,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后就可以领取。个人账户要继续保留和完善,随着积累时间的延长,来源于个人账户积累的养老金数量应当不断扩大。如果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总体替代率达到在职职工收入的60%—70%,制度可以基本满足老年人的基本生活。这是各类劳动者都要参加的基础平台,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也要参加这个平台。当然,如果要获取更高水平的养老金,国家还可以激励企业为职工建立“企业年金”,机关事业单位按行业或地区建立职业年金。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教授,中国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郑功成表示,推进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制度改革的同时,对与机关事业单位具有相同身份与工资水准企业退休老年人,给予相应的补偿。可分三步走。
第一步,尽快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建立起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立责任分担机制,让其工作人员也像企业职工一样承担缴费义务,同时实行与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一样的“统账结合”的财务机制。
第二步,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进行结构分解,将现在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退休金分解成“基本养老保险金”与“职业年金”,其中的“基本养老保险金”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相同,“职业年金”与“企业年金”对应。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金”,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待遇接近。
第三步,放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金与工资增长挂钩的机制,代之以与“企业职工养老金计发办法”一样的机制。至此,彻底消除导致两者之间差距的因素,制度“并轨”也就水到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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