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替代率”是指劳动者退休时,养老金领取水平与退休前工资收入水平之间的比率。
社科院世界社保中心主任郑秉文(微博)9月3日向新京报记者介绍,1997年我国建立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时,预期的平均替代率为58.5%。不过,这几年平均替代率已经在50%以下,维持在40%的水平,总体呈现下降的趋势。
人社部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中央财经大学社保系主任褚福灵曾专题调研过我国养老金替代率问题。
褚福灵的调研数据显示,1999年,我国企业养老金替代率为69.18%,到2002年时,已下降到59.28%。
按照褚福灵的测算,2005年企业职工养老金替代率降低到47.94%水平后,一直处于45%左右的区间。
2011年我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2452元,月均约3537.67元,而国家审计署近日的审计报告则显示,2011年,我国企业职工养老金为月均1516.68元。
褚福灵9月6日向新京报记者介绍,若按照这个数据,可简易计算出,2011年我国企业养老金替代率仅为42.9%。
从中国劳动统计年鉴的相关数据看,2009年企业职工替代率为47.34%,2011年的42.9%,有较大幅度下降。
42.9%替代率低于国际警戒线
按照国际经验,养老金替代率低于50%,生活水平较退休前会大幅下降
养老金替代率是衡量养老金保障水平的一个主要的数据,替代率下降意味着养老金的保障水平也相应贬值,褚福灵解释。
郑秉文介绍,按照国际经验,养老金替代率大于70%,即可维持退休前现有的生活水平,如果达到60%-70%,即可维持基本生活水平;如果低于50%,则生活水平较退休前会有大幅下降。
简单说,一个普通参保者,退休当年工资水平10000元,那么年养老金6000元至7000元的话,可维持基本生活水平。如果少于5000元,生活水平就难以维持。
北京市养老金月均水平位居全国第二,企业职工养老金平均每月2510元,去年月平均工资4672元,其平均养老金替代率则为53.7%。
国际劳工组织《社会保障最低标准公约》规定,养老金的最低替代率为55%。北京的企业职工养老金替代率已低于国际最低标准。
褚福灵介绍,所以这个标准仅作参考,但是我国养老金替代率较低的状况,目前确是一大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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