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日前印发的《关于深化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给这些老人带来了福音:今后,绍兴市将重点支持发展具有医护功能,以接收失能、失智老人为主,提供长期照护的护理型养老服务机构,以满足养老需求。
意见提出,到2015年,实现全市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基本形成规划合理的养老服务设施布局;基本建立以护理型为重点、助养型为辅助、居养型为补充的机构养老服务模式,每百名老人拥有养老服务床位数达到3张以上,其中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40%,社会办养老机构床位占比达到50%以上;全面建立养老服务需求评估和补贴制度,老年人中享受政府购买服务的比例不低于3%;培育一批规模较大的养老服务集团或连锁服务机构;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和乡镇(街道)综合社会福利中心、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站)三级组织管理系统和服务网络不断健全;养老服务管理实现标准化、规范化。
意见明确,市、县两级规划等相关部门要把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作为与幼儿园等社区配套设施同等重要的内容,纳入社区配套用房建设范围,按照每百户15~2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标准,相对集中地进行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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