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镇居住的家庭主妇和无业人员,他们没有参加单位职工保险,由个人参与社会保险,办理“国民年金”,相当于大陆的城市居民养老保险,目前约85万人办理“国民年金”。
这种年金有点类似老农津贴,只不过“国民年金”针对城镇居民,老农津贴针对农民。如果在2007年以前办理年金的,并且投保期达到40年,每月可领将近9000元,投保时间越短,领取金额越少。
“国民年金”以前叫敬老津贴,自1993年起发放,老人收入在最低生活费1.5倍以下者,每人每月领生活津贴6000元;介于1.5倍至2.5倍之间者,每人每月领3000元。2008年10月改为“国民年金”,据台当局数据,当前约12万人在申领“国民年金”。领取“国民年金”且身体有残障需照护者,还可申请每月5000元的特别照顾津贴。
“国民年金”同样设有“排富条款”,即家庭财产超过500万元,或者个人年收入超过50万元,不得领取这块津贴。
台湾世新大学社会发展研究所教授黄德北指出,早期台湾的福利制度体现了明显的“等级制度”,近年来社会福利的公平、正义成为台湾社会的普遍追求。今年以前“国民年金”已有10多年未曾调整,即使未来每4年依物价调整,仍因基数太低而有公平性的疑义。
养老金缺口如何填补?
这次劳保基金风波,使得台湾养老金安全问题浮出水面。台湾于1993年步入高龄化社会(65岁以上老人占总人口的7%),如今老人已占总人口的11%(约250万人),台当局预计2017年将达14%,正式迈入高龄社会;预计2025年达到20%,迈入超高龄社会。台湾社会加速老化,养老保障问题愈加凸显。
台“立委”王育敏说,目前劳保基金是采投保期间最高5年投保薪资来计算保费,造成了缴费漏洞,有些人只缴满5年较高投保薪资后,其他时间就“高薪低报”。她说,法国劳工保险采25年平均投保薪资,日、德都采终生投保薪资。
台湾“劳保局”官员表示,劳工在缴完5年最高投保薪资后就高薪低报,避缴较高额保费,增加劳保财务负担。为了弥补劳保基金缺口,“劳保局”准备分阶段提高保费,并且将现行给付标准采“最高5年投保薪资”,改为最高10年、15年、20年甚至终生平均投保薪资作为申领标准。
台湾劳工阵线秘书长孙友联表示,当局对军公教退休金拨补了上千亿元,但对劳保拨补却“一毛都没有”,要求当局把旧劳保负债的拨补予以入法,别只会调高费率,拼命从劳工身上剥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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