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为什么不允许"买断工龄"?
答:社会保险是劳动法赋予劳动者的一项基本权利。工龄(视同缴费年限)是劳动者过去劳动的一种历史事实,是劳动者获得养老保险待遇的主要依据。所谓"买断工龄"就是给予职工一定的经济补偿后不再承认劳动者以前的工龄,这种否定劳动者过去劳动贡献的做法是一种侵犯劳动者社会保险权利的行为,因而,在任何单位不能对职工"买断工龄"。目前在企业兼并、解散、破产过程中,单位与职工解除了劳动关系,并按法规规定给予了一定的经济补偿,并不是对职工"买断工龄"。职工过去的工龄(视同缴费年限)和缴费年限在职工继续参加养老保险后,与以后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并作为职工退休时计发养老保险待遇的依据。
18、什么是缴费年限?什么是视同缴费年限?
答:缴费年限就是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它体现的是劳动者参加养老保险时间的长短,是劳动者能否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重要条件。视同缴费年限是指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前按照国家和我省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它体现的是劳动者在实行个人缴费之前的劳动贡献,是劳动者能否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及计算过渡性养老金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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