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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金“三级跳”超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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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55元、60元、70元”,不到三个月的时间里,滕州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实现了“三级跳”。每人每月70元,同比增长16.7%,比国家规定标准高出15元。

  “55元、60元、70元”,不到三个月的时间里,滕州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实现了“三级跳”。近日,滕州市在枣庄乃至鲁西南地区率先推出重大惠民政策,从明年1月起,将居民基础养老金提高到每人每月70元,同比增长16.7%,比国家规定标准高出15元,所需资金由滕州市财政全额负担。届时,滕州18.2万名参保老年居民每年将增加收入2814万元。

  滕州市自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以来,短短三年内,实现了从无到有、参保从少到多、待遇从低到高的巨大转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这一得民心、顺民意的重大惠民政策,犹如一颗承载幸福的金种子,在滕州大地迅速生根发芽,茁壮成长为植根善国沃土、润泽群众心田的幸福之树。

  近年来,滕州市积极探索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制度,在国务院尚未开展“新农保”试点工作前,按照“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原则,2009年在全省县级率先建立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出台的《滕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试行办法》率先打破户籍参保界限,将城镇、农村居民全部纳入养老保险范围,实行统一的参保政策,参保补助资金由市财政全额列支,在木石等3个镇街成功试点,1.1万名城乡居民踊跃参保,当年收缴养老保险费7600万元,6061名参保老人开始破历史地领取上养老金。

  2010年、2011年,滕州市进一步加快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进程,抢抓国家开展“新农保”和“城居保”试点工作的良好机遇,成功纳入全国第二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市和全国首批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市,21个镇街的72.9万名城乡居民全部纳入养老保险参保范围,比国家规定的时间提前两年半实现了全覆盖。继实现“种粮不交税、上学不交费、看病报药费”之后,广大群众“老有所养”这一千年梦想真正成为现实。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要让群众在较短的时间内主动接受、自觉参加,政策宣传工作至关重要。滕州市人社部门和各镇街在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中,采取召开启动会议集中动员、印发明白纸算账对比、举行首发仪式典型带动、各类媒体宣传报道等多种有效办法,广泛进行宣传发动,实现了“宣传面对面、服务心连心、政策手拉手”,形成了强大的参保声势,有效带动了广大居民自觉参保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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