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可以补缴,但不可以一次性缴满15年后接着领取基本养老金。你只能一次性补缴1992年1月以后,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之前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即你可以一性补缴1992年1月至2001年1月共9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余下6年基本养老保险费,可以按规定,自办理补缴手续的当年起向后续缴。
8、问:我是一名男同志,现年62岁,海口市农业户籍,1982年1月经过劳动部门办理招工手续进入一家国有企业工作,1996年以后因企业停产造成无工资发放,也没有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劳动关系一直保留在单位,像我这种情况能否补缴基本养老保险?
答:可以。只要是属于国有企业或城镇集体企业,因企业停产、经济效益差等原因造成无原始工资发放凭证的职工,只要同时提供人事档案、招工审批表、单位原始花名册等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及无工资发放的证明书,就可以补缴1992年1月1日以后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应缴未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9、问:超龄人员补缴加收利息和滞纳金吗?
答:超龄人员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加收利息,免收滞纳金。
10、问:我父亲去年办理了非农业户籍超龄人员业务并领取了养老金,当时选择的档次是100%,现在想变成60%,可不可以更改?
答:可以。可到社保局办理一次性变更缴费档次、补(退)基本养老保险费以及重新核定基本养老金手续。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