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退休金计算标准,老人状告市社保局讨公道
因对退休金的计算标准有异议,退休老人刘先生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将东莞市社会保障局告上法庭,请求重新核算退休金标准。日前,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新类型案件。
庭审中,双方主要围绕企业效益工资升级呈批表的工资等级,以及工资标准的内容及职工名册的版本开展了辩论和陈述。
目前,该案仍在审理之中,法院将择期作出判决。
不满退休金计算标准状告社保局
原告刘先生诉称,其于2002年退休,东莞市社会保障局发给其一本退休证、一本发展银行支付退休金的储蓄簿。刘先生领到退休证时,发现退休工龄被少计算了几年,后因退休工龄问题起诉其退休前所在用人单位。
经过一番周折,市社会保障局核实了后来提交的有关计算原告工龄的证据。目前,刘先生已经补回工龄。
但新的问题又来了,因为退休金并没有随着退休工龄的增加而增加。
据了解,社保局是按照1993年底标准工资135元计算,之前原告对此数据并不知情。最近,刘先生其通过东莞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制作的职工名册得知,名册记录其1993年底标准工资为150元。
为此,刘先生要求社保局按照1993年底标准工资150元,重新计算核发其退休金,并补回其退休至今少支取的退休金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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